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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智库:赛迪前瞻2021年第54期(总667期): 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产销国内外市场分化的原因及对策(安全所)终发

  • 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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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4 日 第 54 期 总第 667 期 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产销国内外市场分化 的原因及对策 6 月 1 日,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 “未保法”)正式施行,“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入全国性法律。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儿童安全座椅生产地,产量占全球的 80%,但国 内有私家车且有适龄儿童的家庭儿童安全座椅拥有率仅 7.32% 1, 1 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 年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白皮书》。白皮书还显示,即使 购买了安全座椅的家庭,经常使用率也不到 50%。这项调查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全国平均 水平预计比这一结果更不乐观。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统计,2018 年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产量 为 1787 万个,国内销量 284 万个,内销占产量比值仅为 15.89%。 - 1 - 这一数据在瑞典、德国等欧洲国家已接近 100%。赛迪研究院安 全产业研究所分析认为,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之所以低,未 进行强制立法、标准落后、消费习惯等因素是其主要原因,这一 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一、三大因素制约了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 (一)立法因素:我国未强制儿童约束系统立法 瑞典、美国、德国等国强制立法后安全座椅使用率大幅增 长,对儿童交通安全贡献率显著提升。据美国一项关于强制使 用儿童座椅的立法研究显示,该法规的执行增加了 13%儿童安 全座椅的使用,减少了 35%道路交通死亡,降低 17%其他伤害。 德国从 1991 年到 2018 年,尤其是 1993 年进行相关立法以来,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达到 95%左右,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 降幅超过 60%,呈直线下降趋势。 表 1 部分国家立法推动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实践 国家 立法时间 内容 作用效果 瑞典 1982 年 澳大 利亚 1985 年 7 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 到 2012 年时这种安全装臵的使用 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臵。 率已上升到 95%。 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 座椅。 据统计,此后 5 年在遭遇车祸的儿 童中,有 71%的儿童因正确使用了 儿童安全座椅而避免了致命伤害。 - 2 - 美国 1978 年起 至 1985 年(从第 一个到全 美所有 州) 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田纳西州通过安全座椅法后,安全 座椅使用率从 8%提高到 30%;新 墨西哥州通过法律后,5 岁以下儿 童乘客死亡率下降 33%;密西根州 通过法律后,儿童乘客住院率下降 36%。 德国 1993 年 12 岁以下、身高低于 150cm 的儿童,出于安全需要,必 须坐在儿童座椅上,否则家 长不能驾车带孩子。 在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后,德国 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达到 95%左 右。 日本 2000 年 不满 6 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 法律出台两年后安全座椅普及从约 童安全座椅。 12%增长到了 60%左右。 数据来源:赛迪安全所 2021,05 我国尚未有全国性的强制立法,仅部分省市开始尝试,其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已有提升。2017 年,上海市关于儿童安全 座椅强制使用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修订后,上海 家庭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的比例从 2017 年的 70%增长到 2021 年的 88%。深圳市 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关于儿童安全座 椅强制使用的新规定,2016 年 6 月对深圳市 8 家幼儿园进行的 调查发现,儿童安全座 椅拥有率为 66.19%、经常使用率 为 30.09%,而 2014 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 29.06%和 8.06%,拥有 率与使用率均明显提升。 我国儿童约束系统法规体系与“模范立法标准”相比,在 - 3 - 细化、罚则等方面仍有不小差距。根据世卫组织儿童约束系统 模范立法要求,一国的立法要达到模范立法标准,必须建立关 于儿童约束系统的全国性立法、儿童使用约束系统,以及与儿 童约束系统相对应的参考或细化标准。《2018 年道路安全全球 现状报告》显示,在调研的 175 个国家中,有 84 个国家拥有 儿童约束系统的国家立法,但其中只有 33 个国家满足了“儿 童约束系统模范立法标准”要求,这 33 个国家几乎都是发达 国家且主要集中在欧洲。从今年 6 月 1 日起,我国正式对儿童 安全座椅进行国家立法,与“模范立法标准”相比,在细化、 罚则等方面仍有不小差距。在国家立法前,成都、上海、深圳 等地已在探索地方立法,但由于没有国家立法作依据,致使标 准不一、不够具体,且只有少数几个地方规定了罚则;同时,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法规执行效果也欠佳。 (二)产品标准因素:我国标准和认证体系滞后,与外销 产品的“起跑线”存在差距 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执行严格的产品安全标准,长期占据了 高端市场主导地位。欧洲作为儿童安全座椅的发源地,在儿童 - 4 - 安全座椅测试认证方面也是开展最早且最全面。联合国欧洲经 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 UN Regulation No.44(简称 R44) 和 UN Regulation No.129(简称 R129)因其全面性和高标准被 不少国家借鉴。R129 是在 R44 基础上完善的结果,未来将逐 步取代 R44,截至 2019 年,已有包括欧盟、俄罗斯、日本、南 非等国在内的 62 个国家将 R129 纳入国家立法中。除 R44 和 R129 外,国际市场采用较多的标准还有美国 FMVSS213 和加 拿大 CMVSS213 等。 我国《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GB27887-2011)和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3C 认证标准基本参照 R44 制定,现已落后 于国际先进标准。2019 年我国《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进行过一次修改,主要降低了燃烧性能和化学要求等指标,部 分测试方法仍对标 R44,标准已经滞后。我国也有儿童安全座 椅的易用性评级,比如《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安全要求: 易用性、生产一致性与化学安全》(T/CTJPA 004-2016)团体标 准已发布实施,但这些指标有待于被纳入国家标准或认证体 系,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标准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 - 5 - 产品与国际先进产品的竞争劣势。 表 2 R44 与 R129 的主要差异 标准 主要差异 没有侧面碰撞试验; 难以理解儿童约束系统按儿童质量和安装车辆特征进行分类; CRS 误用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妨碍了其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性能的充分发 R44 挥; 在实际碰撞试验中,儿童假人的姿态对碰撞结果有较大影响,如何通过便捷 可操作流程来控制安全带的位臵和假人姿态应该是儿童法规研究的一个重 要问题; 儿童假人结构形态的差异会造成假人在同样碰撞工况中的结果与实际情况 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生物逼真性和损伤评估能力高的儿童假人。 R129 对不同年龄段儿童对应 CRS 类型提出新要求; 新增加了侧面碰撞防护要求; 只接受带 ISOFIX 接口的座椅,以减少安装错误的风险; 采用身高作为分组的标准; 有更好的互换性:I-size CRS 能够适用于任何为 I-size 准备的车辆座椅上。 数据来源:赛迪安全所 2021,05 (三)消费行为因素:我国消费者安全意识不足,安全座 椅质量分化影响了消费积极性 儿童乘车出行方式降低了安全座椅使用需求。是否购买儿 童安全座椅主要受到孩子年龄及其好恶、车内空间和安装拆卸 方便性等因素影响,而相当多数量的家长忽略了儿童乘车出行 的安全需求。中汽研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儿童乘车出行超过 50% - 6 - 是由家长抱着孩子坐在后排,其次是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坐后 排,此外还存在一定比例的其他错误乘坐方式。 我国认证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安全座椅质量不合格不稳定 进一步削弱了使用意愿。一方面,认证企业占比低。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我国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儿童安全座椅” 的企业数量达 2485 家(含生产及销售类企业),通过 3C 认证的 儿童安全座椅生产厂家仅 300 余家,且这些企业大多由婴童用 品厂商转型而来,设计制造和技术储备普遍较少,产品质量分 化严重,品牌认可度低。我国认证采取送检制度,通过认证的 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生产一致性控制体系又过度追求降低成 本,则很难保证批量生产商品的一致性,很可能出现产品通过 认证而抽检不合格现象。另一方面,市场秩序混乱。从 2016-2020 年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看,有部分未通过认证的产品以次 充好投入市场,尤其在销售占比超过 40%的线上渠道,因平台 履责和监管不到位,产品不合格率远高于平均水平。比如,上 海市在 2019 年儿童安全座椅抽查中,京东商城的儿童安全座椅 不合格检出率达 41.7%。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消费者的使用 - 7 - 顾虑,进而对购买和使用行为产生了不利影响。 图 1 2016-2020 年全国/上海儿童安全座椅不合格检出(发现)率 注:2016 年抽检数据仅基于进口产品 数据来源:赛迪安全所 2021,05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 订建议稿)》已要求“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 庭乘用车,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 约 束 系 统 ”。 下 一 步 , 建 议 在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中 就 儿 童 约 束系统的使用,作出比《未保法》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条件和标 准、行为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更细化的规定。比如,根据儿 - 8 - 童乘员特征细化安全座椅的使用要求和类型;明确监护人、其 他家庭成员、驾驶人员携带儿童时未能正确使用儿童约束系统 的法律责任;尤其应增加对违反儿童乘坐汽车规定行为的罚 则,督促责任人严格履行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乘车安全。 此外,地方立法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上 位法确定的区间内,因地制宜确定处罚量级。强化执法,确保 实效,建立质监、公安交管、海关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考 虑执法成本以及执行处罚的可能性;探索补贴、回收、减少保 费等形式的金融支持机制,激发消费热情,保障法规有效执行。 (二)更新标准认证体系 加速标准迭代,完善认证体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比如, 参照 R129 尽快开展我国相关标准的修订完善和 3C 认证体系的 更新,强化标准的科学性和约束性,加强认证的实施和监管;对 标 ADAC 测试,考虑在标准或认证体系中增加操作便利度、人 体工程学、污染物、加工/清洁难度等指标;参考中国新车评价 规程(C-NCAP)真车碰撞测试指定儿童安全座椅的选型测试方 案,通过多次碰撞试验和各项指标数据偏差不得超过一定比例等 - 9 - 要求保证一致性和稳定性。此外,通过儿童约束系统等级评价向 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性能准确信息,引导企业更加重视对产品安 全性的技术开发,共同促进我国儿童乘车安全状况的改善。 (三)规范市场,引导消费 强化品牌建设,促进行业自律。把握“国货新潮流”发展 机遇,利用我国制造能力优势,培育扩大安全座椅国内市场, 推动若干行业独角兽企业和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形成;持续开展 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研究和信息发布,积极构建儿童安全座椅 制造销售诚信体系,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市场氛围。此外,加 大宣传引导力度,纠正消费者的认知误区。要加强对儿童交通 安全伤害信息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消费者对类型选择、使 用期限、正确安装使用方法等信息的认知,使其能对儿童进行 有效引导,并培养正确的使用习惯;鼓励消费者选择合格的 ISOFIX 接口固定的安全座椅(ISOFIX 将儿童安全座椅的安装 正确率从 30%提高至 96%),降低误使用概率,有效发挥安全 座椅的安全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帮助消费者建立市 场信心,畅通不合格产品、3C 认证、ADAC 测试得分等信息的 - 10 - 查询渠道和不合格产品举报渠道,定期公开儿童安全座椅质量 监督抽查和处罚信息等。 本文作者: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联系方式:18210336563 电子邮件:yuping @ccidthinktank.com - 11 - 于萍 高宏 - 12 - 编 辑 部: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2层 邮政编码:100846 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010-68200552 13701083941 传 真:010-68209616 网 址:www.ccidwise.com 电子邮件:wangle@ccidgroup.com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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